男子得知16岁儿子非亲生 获赔3万精神损害抚慰金

11

16岁儿子非亲生赔3万精神损害抚慰金

□ 本报记者  战海峰

□ 本报通讯员 杨洁

男子离婚后得知养育了16年的儿子非自己亲生,要求前妻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。近日,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,认定女方粟某故意隐瞒实情,构成“欺诈性抚养”,判决被告粟某返还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共10万余元。

男子得知16岁儿子非亲生 获赔3万精神损害抚慰金

1998年11月,倪某与粟某登记结婚。2002年2月,儿子小粟出生。2018年3月,倪某、粟某协议离婚。离婚后,因为听到周围亲邻闲言碎语,倪某怀疑小粟并非自己亲生。于是,他拿了小粟使用过的牙刷委托某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,最后得到的鉴定结果为:排除倪某与小粟的亲子关系。

原以为自己39岁时老来得子,对儿子百般呵护,谁知快60岁了却发现儿子并非亲生。年逾半百的倪某倍受打击,愤怒之下将前妻粟某诉至合川法院,请求判令被告粟某返还抚养费、精神抚慰金。

法院审理后认为,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被告粟某作为妻子,在与原告倪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婚生育小粟,使原告陷入错误认识而履行抚养义务,故原告为小粟支付的抚养费,被告应当予以返还。关于抚养费的返还标准,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、原告被告的负担能力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众多因素,法院酌定抚养费返还标准为400元每月,抚养费的给付时间为193个月,共77200元。

法院认为,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作为丈夫的人格权益,给原告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,依法应当进行精神损害赔偿。结合侵权人过错程度,法院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30000元。

法官表示,近年来,“欺诈性抚养”纠纷逐渐成为易发家事纠纷之一。“欺诈性抚养”一般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女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非与男方亲生的情况下,故意隐瞒实情,致使男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关于婚姻家庭中道德规范的规定,以及欺诈性抚养纠纷中不当得利问题确立的裁判规则,欺诈方应当向受欺诈方返还抚养费并酌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。

漫画/高岳 【编辑:于晓】

国家统计局:下阶段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可能性较大

前三季度84家财险公司净利约519亿元

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:香港仲裁优势来自国家支持

北京冬奥会赛程过半,各竞赛场馆场地保持良好状态

全国大部温暖迎新年 南方持续回暖北方气温起伏大

杭州:推进手语走进学校课后兴趣课堂

金羊网评:东方之约迎客来,让友谊之花结出更多合作之果

起步虽晚但发展快 中国地下空间开发应更重视前瞻谋划

文化中国行丨奇峰、鸣沙、群湖、神泉……一起看沙漠中的“湖光山色”

探访“如是莫高”大展:《灸法图》里有啥内容?

今年第18号台风“山陀儿”生成 福建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

羽生结弦:我非常重视在北京冬奥舞台的表现机会

唱好“双城记” 绘出新蓝图

综合消息:中东一些国家疫情反弹 抗疫工作依然艰巨

为救同伴溺水身亡被救者应适当补偿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